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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主簿

州门下吏名。汉代司隶校尉与部刺史均置主簿,录閤下事,省文书。属于假佐一类的吏员。魏晋以后,州刺史亦置主簿,掌刺史的节杖文书,传令检校,为其喉舌耳目。其时主簿职既亲重,地位随之提高,《隋书·百官志》记梁官员,扬州、南徐州、荆、江、雍、郢、南兖等州主簿均为二班,其余一班至不登品诸班不等。又记陈官品,州主簿均为第九品。梁陈州主簿均由尚书台除授,且与朝官参列。北朝亦承魏晋之制,置州主簿,其地位仅次于治中、州都,多由刺史辟除,任其职者均为州内大姓子弟,年龄多在弱冠,为乡选之极品。然仍须举秀才或由其他途径始释褐,多得奉朝请之职。惟《魏书·官氏志》记司州主簿为从七品下的品官,位在奉朝请之上,属京畿特制。北朝主簿亦属亲近之吏,常受刺史委任处理州务,亦有兼行郡事者。隋初并州军府佐吏与州佐吏为一系,录事参军与主簿并置。唐制,州不置主簿,并其职于录事参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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