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各边县置,主边防障塞的武官掌禁备羌夷犯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
官名。北宋初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废。
官、百官。《晋书·王戎传》:“虽立总鼎司,而委事僚寀。僚寀也写作寮寀。
官名。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,为内史类史官长官。参见“内史”。官名。即内史尹,西周设置,为内史之长。《楚》说:“内史尹氏册命楚。”(《考古》1981年第2期)其职掌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督造器物,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”
官名合称,即郡守和郡尉。郡守,又称郡太守,掌治其郡;尉为守的佐官,掌郡兵和治安。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:“县杀其令丞,郡杀其守尉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必有藏《诗》、《书》百家语者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置,为武臣及内侍阶官,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沿置,十四阶之第四阶,正四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