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呼药
州属官名。北魏时州有医药吏,掌医药事务。北周于雍州置大呼药,正六命;小呼药,六命。位在司录与别驾之间。诸州亦置呼药,正八命州呼药,五命;八命州呼药,正四命;正七命州呼药,四命;七命州呼药,正三命;正六命州呼药,三命。
州属官名。北魏时州有医药吏,掌医药事务。北周于雍州置大呼药,正六命;小呼药,六命。位在司录与别驾之间。诸州亦置呼药,正八命州呼药,五命;八命州呼药,正四命;正七命州呼药,四命;七命州呼药,正三命;正六命州呼药,三命。
内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四员,正二品,位同九嫔,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,秩正二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官名。①北周武帝建德元年 (572) 仿成周之制置官。职如周官大行人。②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唐朝改正六品,属尚仪局。掌宫中宾客朝见、宴会赏赐之事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。从七品。
官名。即华林丞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。各厅设推事六人,秩从五品,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,相
僧官名。各佛教寺院皆置,主持寺务。与上坐、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。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,东晋以后始称寺主。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。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禁僧、尼称寺主、院主、庵主等,后遂以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年(1739) 始设。时非额设,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。十三年定为满、汉各一人,秩从一品。由尚书、总督内特简补授,仍各带本职。职责为佐理大学士
① 官署名。(1) 春秋战国楚置。负责收藏珍宝货贿,征收工商赋税,督造王室器皿等事。(2) 汉朝指丞相、御史府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余章。”颜师古注:“大府,丞相、御史之职也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吏治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郭邻之及第。
即“对换”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即“对换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