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长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州置一人,位在乡大夫下大夫下,掌本州事务。下设州长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州置一人,位在乡大夫下大夫下,掌本州事务。下设州长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,分主刑、礼众务,设堂后主书三人,掌行遣文书工作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 置,左、右各二员,分隶门下、中书两省,掌供奉讽谏,天授二年(691)各增为五人,后至六人。从七品上,为士人清选。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改左、右司谏,南宋孝宗淳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掌措办盐货。蒙古太宗时,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。后置立运司,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改为陕西都转运司,掌诸色课税。二十九年,置盐运司,专掌盐课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定名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司次官,佐大驭中大夫掌皇帝出行的车辆及道路的管理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大驭司长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
谋求禄位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孟子去齐,尹士语人曰: ‘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,则是不明也;识其不可,然且至,则是干泽也。’”
官名。① 即“太中大夫”。②金、元、明文散官名。金、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,明为第十六阶。金从四品上; 元从三品,宣授; 明从三品,加授。官名,即太中大夫,“大”通“太”。秦始置,汉、魏沿置,掌议论。
不遵纪守法的官吏。《汉书·卜式传》:“不轨之臣,不可以为化而乱法,愿陛下勿许。”注:“师古曰:轨亦法也。”贾谊《过秦论中》:“虽有狡猾之民,无离上之心,则不轨之臣,无以饰其智。”
官名合称。十六国北燕置。冯跋以其太子冯永为大单于,置前、右、左、后四辅以协助处理军政事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兵中士四人,掌管兵械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矟中士,正二命;司矟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,汉置,掌代行京兆尹之职事。京兆尹,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,掌治京师,属官有长安市、厨两长丞、都水、铁官两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以治行尤异,迁京辅都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