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骁卫将军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铺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左武威将军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名左骁卫将军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35) 改制,降为从四品。南宋多不除授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铺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左武威将军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名左骁卫将军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35) 改制,降为从四品。南宋多不除授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即“殿中司马督”。散官名。晋以来有殿中司马督,掌宿卫。北周置殿中司马以为散官,秩正一命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留守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。从八品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
官名。西晋分民曹郎置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。东晋、南朝以右民郎并入,属左民尚书。北魏复分置,初属左民尚书,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后,属度支尚书。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,北魏孝
① 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四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。为司膳、典膳之佐。协掌膳羞器皿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② 唐太子家令寺食官署置,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右厩中马匹。下设右厩中士、右厩闲长下士以佐其职,又领奉乘二十人,驭夫一百三十人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即“检正官”。官名。宋置,五房各一人,掌纠正省务。熙宁三年置,以京朝官充。元丰官制行罢之。绍兴二年复置,属中书门下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检正宫》。
官名,西汉置,掌粮仓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:“属官有上林……又衡官、水司空、都水、农仓……七官长丞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司成中大夫,正五命;司成下大夫,正四命。职掌国史,府属不明。北周任司成中大夫者见《隋书·张煚传》:“父羡,入为司成中大夫,典国史。”任司成下大夫者,见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:“周武平齐,入京,
指应皇帝征召随时待命,以备谘询顾问。汉朝皇帝征召才术之士至京,以其处所性质不同,有待诏公车、待诏金马门,待诏博士、待诏射声士等名目。后遂演变为官名,凡具一技之长而备谘询顾问者,如太史、治历、音律、本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