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牙喇甲喇章京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也称“汉本房”,掌缮写清、汉字题本及本部汉员的升补差委之事。设汉字堂主事满二人,汉军一人;缮本笔帖式十五人,堂书若干人。
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。也称胥吏。《新唐书·张九龄传》:“又将以凉州都督牛仙客为尚书,九龄执曰:不可。尚书,古纳言,唐家多用旧相……仙客,河湟一使典耳。使班常伯,天下其谓何!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行政院。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五月十五日,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、会以及行政院的军政部,于同年六月一日组成了国防部, 承国民政府主席(后为总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刘歆曾为此官,其职不详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莽母功显君死,意不在哀,令太后诏议其服。少阿、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……”“少阿、羲和、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军机构。哀宗正大二年(1225)选诸路精兵为总领司,直隶枢密院,每司军兵数万人。长官为总领,秩正四品。后改为都尉司。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命妇名号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旧命妇名号,始置,以封尚书以上官员之妻。明、清沿置,封三品官及宗室奉国将军之妻。因子孙封者称太淑人。命妇封号。宋徽宗时执政官的妻子封夫人,尚书以上、执政官以下,即
郡门下小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黄回传》载,黄回“竟陵郡军人也。出身充郡府杂役,稍致传教。”传教其职在传达太守教令,属于小史的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