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侍郎
官名,汉置,掌常侍皇帝左右,唯诏令所使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舍人所问,朔应声辄对,变诈锋出,莫能穷者,左右大惊。上以朔为常侍郎,遂得爱幸。”
官名。战国时秦国设置。董说《七国考》引《物原》说:“诸官称郎,自秦武王置常侍郎始。”常侍郎后简称为郎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“李斯求为吕不韦舍人,不韦贤之,任以为郎。”
官名,汉置,掌常侍皇帝左右,唯诏令所使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舍人所问,朔应声辄对,变诈锋出,莫能穷者,左右大惊。上以朔为常侍郎,遂得爱幸。”
官名。战国时秦国设置。董说《七国考》引《物原》说:“诸官称郎,自秦武王置常侍郎始。”常侍郎后简称为郎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“李斯求为吕不韦舍人,不韦贤之,任以为郎。”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官名。 北魏始置, 为礼部之长官, 王䛯曾任此职,然其制不详。西魏初为尚书省十二部尚书之一。隋朝设一人,正三品,属尚书省,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礼部的最高行政长官,掌礼仪、祭祀、宴享及学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七年(1084)置,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,掌算学教授之事。徽宗宣和二年(1120)罢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白间局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方置一人,掌本方行政事务,下设小稍伯下大夫、小稍伯上士、小稍伯中士以佐其职,领稍大夫下大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八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宋设此医官,供内侍,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① 隋炀帝所置女官二十四掌之一,置二员,从九品,隶尚官局,与典正为司正之佐。②唐朝太子内官,置三员,从八品,掌文书出入、管钥、纠察推罚,隶司闺。女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太子内官,从八品,掌文书出入
元地方官署名。秩同二品,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参见“宣慰使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