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设典籍一人为主官,从九品,管理本监书籍。清制设立汉典籍一人,掌保管书籍版片及“表章经学之宝”与乾隆御笔册。
差役、衙役之别称。
邪恶不正行为不端谋朝乱政的大臣。《韩非子·饰邪》:“彼法明则忠臣劝,罚必则邪臣止。”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:“今者主上兴于奸,饰于邪臣,好小善,听谗贼,擅变更律令,侵夺诸侯之地。”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袁世凯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一日公布其御用的“新约法”。因为“新约法”规定以大总统直接兼任行政首长,原来居于内阁地位的国务院当然不容许再存在,遂于五月三日取消国务院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,主管吏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吏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周置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建六官,于春官府置典命司,掌内外九族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,并管理全国的僧道事务。北周初,改置大司礼。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又改为礼部。
也写作“南阁”,汉朝丞相官署的别称,与“黄閤”义同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……黄閤主簿录省众事。”东汉许冲《上说文解字书》:“臣父,故太尉南閤祭酒慎。”段注:“太尉南閤祭酒,谓太尉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为右署中郎将,又称右中郎将,俸比二千石,掌右署郎值班护卫,出充车骑。右署郎包括:中郎,俸比六百石;侍郎,俸比四百石;郎中,俸比三百石。都无固定人数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下军官充之,共八员。掌陆军军队、学堂、局厂等处之检察及大臣特命检察之一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