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辩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官名。宋置,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太常礼院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从四品上,掌东宫诸门禁; 长史以下属官,同太子右内率,又有直长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,监门直长改为直事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复为太子右监门率府长官
郡分职吏名。南朝梁置,掌领游军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下》载大同七年(公元541年)诏书述游军之弊说:“又复多遣游军,称为遏防,奸盗不止,暴掠繁多,或求供设,或责脚步。又行劫纵,更相枉逼,良人命尽,富室财殚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驯养飞鸟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燕、豫二王府、国宗以及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、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的属官,分别称为燕伺、豫伺、国伺、侯伺、相伺、检伺、指伺、将伺、总伺、监伺、军伺、师伺,主侍服食起居,相当
官名。柱史是柱下史的简称,秦以前称柱下史,后代称御史。《水经注·渭水》:“昔李耳为柱史。”因唐代侍御史相当于周代的柱下史,因此,唐人用来做侍御史的美称。唐杜甫《陪王侍御同登东山最高顶……》:“邑中上客
官名。贼曹长官省称。汉朝郡县置,因与长官关系亲近,故冠以“门下”,为门下五吏之一。掌盗贼警卫事。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。晋朝成为专称,为诸郡属官。官名,汉置,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,为贼曹长官,门下之职,掌
将军和相国合称。泛指高级文武官员。《墨子·法仪》: “虽至士之为将相者。”
官名,西汉时期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震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