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文院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汉朝指郡府所置功曹。其主者由功曹史(掾)也省称功曹,秩百石,总揆众务,职统诸曹,又握群吏升迁黜免之权,在郡守自辟属吏中地位最为尊显。参见“功曹”。本为官署名,但也作“郡功曹掾”、“郡功曹史”的
宋朝天章阁省称。
官名。金置,秩从八品,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。佐官有副使,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开宝五年(公元972年)诏“自今开封等十七州、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,即以本州通判充。如通判阙员,即以本州官充。咸丰五年(公元1002年)诏缘河官吏虽秩满,须水后受代”。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即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参见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下:“(太清元年547) 以大将军侯景录行台尚书事。”
见“漕试”。宋代科举考试方式之一,即“漕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典驼局。从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