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文馆直学士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”。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礼部仪部”条。
见“指分”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辽朝官。
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,亦称副贰、副职。
见“玉牒所”。
参见“太子内直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由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改名。属内八道监司之一,隶御史台。治大宁。顺帝至正二十二年(1362),迁于惠州(大宁路南)。设使二员(正三品)、副使二员 (正四品)、佥
即“札萨克”。官名。为蒙古语的音译,意思是“执政”。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,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。大漠内四十九旗,大漠外八十六旗,每旗扎萨克一人,掌一旗政令;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,管旗章京一人,副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分太府寺为少府监,置监、少监,复改少监为少令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隋炀帝改少府少监为少府少令,唐武德初复为少府少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