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勋司
官署名。参见“录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录勋清吏司”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属官,掌六卿赏地之法,以等其功。西魏末、北周建六官府,初于夏官府吏部司下置司勋上士一人,中士若干人,掌勋爵戎秩封赏以等其功。后别为一司,直隶夏官府,设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下大夫、上士
官名。掌祭祝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南面立于寒下,曾祝佐之。”唐杜甫《奉同部给事汤东灵湫》:“鲛人献微绡,曾祝沉豪牛。”笺:“曾祝沉牛以为牲也。”
诸王的女儿封乡公主或亭公主,仪服同乡亭侯,视中二千石。见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》。
官名。①商朝置。职掌不详。② 《周礼》春官太史属员。中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室及诸侯国图志、世系,佐太史进行各种礼仪活动。③即“小吏”。汉朝及魏晋郡县属吏中最卑微的职吏。处理诸杂务。员数甚众,名目不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。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、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,并各附设检察所。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,
都水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始置,正五品,寻改名都水少令。唐朝罢。辽朝复置,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于都水监、都水外监各置,从五品,参掌监务,兼管漕运。元朝都水监一员,置正五品。又有行都水监,亦置少监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。武帝
官名。唐朝卫尉寺武器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在外使用之兵器,祭祀、巡幸则纳于武库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,位提点下,从六品,掌卤簿、仪仗、旗鼓、笛角之事。
官名。即国子司业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司业。参见“国子司业”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国子监司业为少司成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