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用器物局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,受中书省剳。至元七年(1270),改器物局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,受中书省剳。至元七年(1270),改器物局。
官名。唐置,为秘书阁局的主官。见“太史局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 顺天、永平、宣化二人, 保定、正定、河间二人,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二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①唐朝吏部下属机构,设郎中,掌检勘官资档案。《唐会要》卷八二《甲库》: 大和九年(835)十二月敕: “中书、门下、吏部各有甲库历,各为三库,以防逾滥”,“诸司、诸使、诸道应奏六品以下诸色人,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,稽核训练成绩,筹拟雇用练船、教员、洋员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亦称浚江将军或陵江将军。魏、晋皆定为五品。十六国前秦亦置。南朝宋五品。梁时地位下降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二班,仅高于偏、裨将军,授予门第较低的士人或寒人,普通六年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九阶,秩正七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灵台郎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
参见“南京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任官制度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。宋初,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,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,止为代表官位、俸禄等级的寄禄官,遂有官与差遣之别。北宋前期,枢密使、三司使、判省事、判部事、判寺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