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,即总摄司之长官。详见“总摄司”。僧官名。元代路以上主管佛教事务的衙门有总摄司,以总摄为主官。
官名,掌击盗贼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,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,建鸣鼓攻贼幡,而使者随其后。”
官名。隋初置廪市署有令及丞,属司农寺。炀帝时改隶太府寺,称京都市署令丞。京师东市叫都会,西市叫利人,东都东市叫丰都,南市叫大同,北市叫通远。五市署各置令及丞,唐代沿置,京师有东西两市,东都有南北两市,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宫内库藏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祐)积劳主曹监,中给事,赐爵黎阳男,稍迁散骑常侍,都绾内藏曹。”
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司法官考试令》和《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》的规定,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
官名。北周置,掌土木营建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官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其副职为营作副监,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晋荡公护传·叱罗协附传》:“迁少保,转少傅,爵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侨工事务局的主官,见“侨工事务局”。
乡役名。宋朝始置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。三年,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。每十家为一保,设保长,五百家为一百都保,设都保正、副都保正。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,并以保正取代原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