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典群牧部籍使
官名。辽置,为总典群牧使司的长官,见“总典群牧使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总典群牧使司的长官,见“总典群牧使司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、尚书省、三司;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、枢密院;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,如三省、枢密院或省、台、寺、监及本路察访官,皆用申状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队(连)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辖全队。官名,清朝设此官。清朝军制,一队之长称队官,为低级武官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,掌京东诸道财计之事。五年罢。官名。见“总计使”。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将,总掌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名,全名为銮舆卫掌卫事大臣,清置,为銮舆卫长官,正一品,无专员,以满蒙王公大臣兼任。与銮舆使共掌卫事。参看“銮舆卫”、“銮舆使”条。
见“都头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为步军都头的副职,参见“都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枢密院副承旨”。
吏名。亦称尉史、尉吏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00)定制,各县巡尉司置一人,掌捕盗。初从民间选取,旋改由贴书等补充。任满一年无过,升任县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