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督京营戎政
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,为京营总督。一人,以公、侯、伯等勋臣充任。隆庆(1567—1572)初罢,仍改置提督,四年复置,详见“戎政府”。
武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公元1550年)罢团营、两官厅,复明初三大营之制,并改三千营之名为神枢营。其三营司、哨、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,而统以大将一员,衔称为总督京营戎政,佐以文臣一员,称为协理京营戎政,其下设副将、参将等官。
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,为京营总督。一人,以公、侯、伯等勋臣充任。隆庆(1567—1572)初罢,仍改置提督,四年复置,详见“戎政府”。
武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公元1550年)罢团营、两官厅,复明初三大营之制,并改三千营之名为神枢营。其三营司、哨、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,而统以大将一员,衔称为总督京营戎政,佐以文臣一员,称为协理京营戎政,其下设副将、参将等官。
宋朝国子监别称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宫局,掌宣传启奏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① 明清中央各部院等衙门属官之通称。主
汉代皇后宫名,也以此名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:“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长秋。”注:“师古曰:省皇后詹事,总属长秋也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大长秋》:“其中长信、长乐宫者,置少府一人,职如
衙门、官署。唐代封演《封氏闻见记公牙》:“近代通谓府廷为公衙,公衙即古之公朝也。字本作牙。”
设官的制度。《管子·乘马》: “五聚命之曰某乡,四乡命之曰方,官制也。”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。金二十五阶之第 二阶,秩从四品中。元十五阶之第二阶,秩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四品中,叫保康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比唐朝尚书右丞。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