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管府

总管府

官署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始置,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,管理所属地区的军事民政,职权甚重。辖区增减无常,一般辖数州、多者可达数十州。设总管为长官,江陵总管府又设副总管。僚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、治中、中郎、掾、属、列曹参军等,领诸州刺史、诸防防主。隋初因之,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炀帝大业元年(605)罢,唐初复置。边镇及大州或设大总管府。将帅出征或设行军大总管、总管府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改名都督府、大都督府。辽朝南面官署有诸军兵马都总管府、五州都总管府。金朝五京、诸路皆置,设都总管为长官,由府尹兼领,又置同知都总管、副都总管、总管判官、府判、推官、知法等官,兼掌军事民政司法。元朝于大都路、上都路设都总管府,其余各路设总管府,管理地方司法民政事务,兼管劝农事,江北诸路另兼诸军奥鲁。十万户以上及要冲之地为上路,秩正三品,十万户以下为下路,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、判官、推官、经历、知事等官,下设儒学教授、学正、学录各一员,蒙古教授、医学教授、阴阳教授各一员,及司狱司,平准行用库、织染局、杂造局、府仓、惠民药局、税务、录事司等机构。其宫廷(帝、后、太后、太子)兵部、工部及诸王等位下亦设管理各种具体事务的总管府、有打捕鹰房、屯田、民匠、人匠、异样局、财赋等名目,常冠以地区名,分掌屯田、渔猎、手工业等生产收入,以为供奉,亦有管理宗教寺庙事务者,设官略同,品秩由正三品至从四品不等。文宗时又置管理僧尼之政的“广教总管府”十六所,详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七相

    指汉朝的七位丞相,这七位丞相是:长陵人车千秋,杜陵人黄霸、王商,平陵人韦贤、平当、魏相、王嘉。东汉人班固所作《两都赋》中有“冠盖如云,七相三公”句。见《后汉书·班彪班固列传》。这七位丞相,《汉书》中皆

  • 留守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时,天子巡守,亲征,则置东京留守司,命亲王或大臣为留守,掌宫城管钥及京城守卫、修葺,弹压之事,并行畿内钱谷、兵民之政令。南宋初,东京开封府、北京大名府并置。辽朝上、东、中、南、西五京皆置,

  • 御药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年(1273),秩从五品,隶太医院。原掌两都行幸医药治疗,后分立行御药局,本司专管上都药仓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局使二员,副使二员。

  • 权知开封府

    见“开封府”。

  • 编管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
  • 工程局

   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,即工务部。见该条。

  • 司计郎中

    官名。即比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比部郎中为司计郎中,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复旧。

  • 司糌粑第巴

    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糌巴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狱子

   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

  • 诰敕科

   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