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手分

手分
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


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,分掌官署中各种事务。殿中省尚药局以前行为局史,后行为直史;其余五局惟置局史,无直史。府、州、县亦置手分,具体职务随分掌的事务而定,如可任仓、库、场、务的专知等,地位在押司之下,贴司之上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都诸宫苑总监

    ①官署名。唐朝置,隶司农寺,分置于西京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(今河南洛阳),掌宫苑内馆宇、园池修葺,种植花草树木与饲养六畜之事。监各一员、副监各一员、丞各二员,另有主簿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京都诸宫

  • 平天将军

    将军名号,汉灵帝中平四年观鹄自称平天将军,攻桂阳,被长沙太守孙坚杀死。见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。

  • 小司乐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小“乐部上士”。职掌参见“大司乐中大夫”。

  • 总管

    官名。①地方高级军政官员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 由“都督诸州军事”改名,加使持节,管理辖区军政民政。所辖区域增减无常,一般辖数州,多者可达数十州。隋及唐初因之,领一州或数州、十数州军政,刺史以下

  • 审判庭

    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
  • 考官

    又称“内帘官”。明清乡试主考官,会试总裁及同考官之统称。主考官为一正、一副。会试总裁,明为二人,清后期多简派三、四人充任,官品较高,称“大考差”。掌批阅试卷,核定名次,并将结果奏报皇帝,以候钦命。掌管

  • 县录事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
  • 淮南尹

    官名。汉末袁术置。《三国志·袁术传》:袁术“遂僭号,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术传》:“(袁术)遂僭号。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,置公卿。”尹,京都所在的郡称尹,职如郡太

  • 侍卫什长

    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由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定员六十人。掌理侍卫事务。

  • 少君

    同“小君”。春秋时期臣子自称本国君侯夫人。《左传·定公十四年》: “从我而朝少君。”孔颖达疏:“少君,犹小君也。君为大君,君夫人为小君。”1、幼主。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:“少君不可以访,是以求长君。”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