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之制,邦畿千里。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,正三命;畿法中士,正二命。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见“五威司命”。官名,为五威司命的省称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司命孔仁纳言严尤、秩宗陈茂,举众外降。”司命掌察举上公以下非法者,《汉书·王莽传》:策命统睦侯陈崇曰:咨尔崇。夫不用命者,乱之原也;大奸猾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令置,为北武库署长官。梁一班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等置。乐官。《管子·四称》:“流于博塞,戏其工瞽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。以“德义有闻、清谨明著、公平可称、恪勤匪懈”为四善。唐代考课之制,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,即德义有闻、清慎明著、公平可称,恪勤匪懈,合称四善。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
1、十国诸侯之长称连帅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十国以为连,连有帅。”柳宗元《封建论》:“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。”2、唐朝称观察使、按察使为连帅。白居易《京兆……观察等使制》:“及兵革甫定,思弘风化,则命连帅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六院皇族之从军者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。即除去名籍,贬为平民。被除名者,同时附加其他处分,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。官制用语,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·华佗传》:“军吏梅平得病,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