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谕使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始于京城设,以执政充任。后诸路亦置,皆以朝臣充任。掌宣扬朝廷意旨,安慰存问,按察官吏,采访民间利病。或不加使名,只称抚谕官。其官署称抚谕使司或抚谕司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起初只掌安抚慰问,采民利病,后来兼管按察官吏,伸民冤抑等。《宋史职官七·抚谕使》:“抚谕使,掌慰安存问,采民之利病,条奏而罢行之,亦不常置……其后,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为江、浙、湖南抚谕使,且令按察官吏,伸民冤抑……或不以使名,则称抚谕官,所至以某州抚谕司为名,具宣恩言,俾民知德意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始于京城设,以执政充任。后诸路亦置,皆以朝臣充任。掌宣扬朝廷意旨,安慰存问,按察官吏,采访民间利病。或不加使名,只称抚谕官。其官署称抚谕使司或抚谕司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起初只掌安抚慰问,采民利病,后来兼管按察官吏,伸民冤抑等。《宋史职官七·抚谕使》:“抚谕使,掌慰安存问,采民之利病,条奏而罢行之,亦不常置……其后,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为江、浙、湖南抚谕使,且令按察官吏,伸民冤抑……或不以使名,则称抚谕官,所至以某州抚谕司为名,具宣恩言,俾民知德意。”
官名。宋元祐六年(公元1091年)置,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突属官,在直突都督之下。佐其负责宫禁侍卫。从七品。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,秩从七品下,掌警卫宫廷。
官名。宋置,原系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。嘉定六年(公元1213年),诏以曾经担任过知县和通判资序的人充任。小使臣省罢,内侍官改以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甘州,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佐布宪中大夫、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布宪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
官名。晋朝有“典牧都尉”“车府典牧”,为“太仆”的属官。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,掌管车马和牧畜。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太仆》。隋朝设典牧署,其官有令、有丞等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中后期诸节度使置,掌整肃军纪,《全唐文》卷四一三常衮《授张自勉开府仪同三司制》: 都虞候“职在刺奸,威属整旅,齐军令之进退,明师律之否藏”。其职颇重,有继任藩帅者。元帅、都统出征,置中军都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。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左侍郎改为副大臣。右侍郎废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