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御前弓马子弟所
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宗庙祭祀祝祷。《庄子·外篇·达生》: “祝宗人玄端以临牢䇲。 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设置,军政部撤销后改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宗淳化五年(994)改为国子监直讲。后复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。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官制用语。或仅称“迁”。指官员调动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治则迁官。”详见“迁”
官名。《南齐书·郁林王纪》:“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”。当时因皇太子早逝,立皇太孙为储君,居东宫。故东宫官属皆冠“太孙”名。职掌同“太子詹事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,府属不明。《北周六典·六官余录》引陈仲安《北史校勘记》说:“《通典》卷三十九“后周官品”无掌治上士,正三命有掌次上士。北史例讳治字,治或是次之讹。”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佐理财政上一切重要事宜,经理本部各员进退升转及出入经费,兼管收发稽查处、译电所各事。
见“画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