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标
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见“左员外常侍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金置,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次于剧,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。参见“剧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禁防曹,主盗贼事,设禁防参军以掌理曹事。南朝宋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则置禁防参军。
官名。元朝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参见“提刑按察使”。
东晋、南朝宋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,主持右户曹事务,七品。南齐以后改置行参军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右户曹”。
宋朝县役名。分隶县令、县主簿、县丞。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。多以第二、第三等户充当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分隶于县令、主簿和县丞,掌追催赋税公事,兼催城郭征科。一般差第二、第三等户充任。
官名。明初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掌署事。后改称珍馐署署正。
即“小计部下大夫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