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法使

提法使

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


官名。清置,宣统三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,每省一人,为省司法长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邑司

    官名,也是“官署性的机构”名称。唐代掌管大官、公主食邑财物的官或机构称邑司。《资治通鉴》唐景云二年:“时人谓怀贞前为皇后阿,今为公主邑司。”注:“唐公主有邑司令、丞,掌其主家财货出入、田园征封之事。

  • 采药师

    流外官名。唐代太医署所属有采药师,置于课药之州。凡药,辨其所出,择其良者以进。

  • 北军五校士

    犹言北军五校官兵。东汉北军有校(营),五校为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明德皇后既立,严乃闭门自守……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

  • 编排试卷官

    宋朝贡院官名。简称编排官、管号官。北宋初年,置编排官兼详定官。真宗天禧三年(1019),始分置。以翰林学士及员外郎以上官兼任,掌编排举人试卷字号及合格举人名次。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初置,亦称编排官、管

  • 催阵使

    使职名。唐僖宗中和元年(881) 车驾御成都府��,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,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。

  • 羽林中郎将

    官名。西汉宣帝令中郎将监羽林禁军,称羽林中郎将,主羽林郎,掌宿卫侍从。属光禄勋,秩比二千石。东汉及三国魏、蜀沿置,多由外戚或功臣子弟等亲信充任。西晋罢。北魏复置,属领军将军 (中领军),多授宗室或鲜卑

  • 盐政

    官名。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改巡盐御史设。长芦、两淮、河东各一人。三十年(1691)增设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各一人。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,各带原衔品级,由内务府官员简

  • 女太史

    女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(石虎)置女太史于灵台,仰观灾祥,以考外太史之虚实。”

  •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秩正六品,掌本路学校。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置提举一员,教授二员,学正二员,学录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六品,管理大都路的儒学。设提举一人,教授二人,学正二人,

  • 保长

    乡役名。宋朝始置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。三年,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。每十家为一保,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。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。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。顺治(1644—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