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司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沿置不改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沿置不改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银钱物品之出纳,岁汇报京师户部,并请领用物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。①商朝置。职掌不详。② 《周礼》春官太史属员。中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室及诸侯国图志、世系,佐太史进行各种礼仪活动。③即“小吏”。汉朝及魏晋郡县属吏中最卑微的职吏。处理诸杂务。员数甚众,名目不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川泽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泽人纳材苇。”官名。掌管川泽水草地区。《礼记·月令·季夏之月》:“命泽人纳材苇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(1271—1294)年间,在济南等地置铁冶提举司,废置不常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立济南、莱芜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,掌宝成、通和、昆吾、元国、副国五冶,直隶中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乡大夫下大夫掌本乡事务,其下设乡正中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几指案几,杖为手杖。老人居则凭几,行则凭杖,古时用以表示敬老。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赐太师灵寿杖,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,太师入省中用杖。”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。
官名。清朝文渊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设。共满、汉六人,以科甲出身之内阁学士、詹事、少詹事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兼充。掌文渊阁书籍之典守厘缉。官名。清置,为文渊阁官员,定制六人,掌整理,按
官名。北魏置,掌侍卫皇帝左右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侯刚)稍迁奉车都尉、右中郎将、领刀剑左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