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寺务司
即“寺务司”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诸防御州副长官,位在防御使下,正六品,掌通判防御使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防御州》。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为长,俸四百石,宦者,掌中宫别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
官名。①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傅、太保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国政,督师征伐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
官署名。见“济司局”。
官吏合称。相臣:指国相,或指国相及其他大臣。吏人:指长官的属官吏员。故“相臣吏人”犹言“国相及其他官吏。”相:指王国之相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楚王刘英》:“建初二年,肃宗封英子种楚侯,五弟皆为列侯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郎中”。
见“编修敕令所”。
清朝对亲王、郡王中不降封者之俗称。清初定制: 宗室封爵,自亲王以下,俱世降一等袭封。惟礼亲王、睿亲王、郑亲王、豫亲王、肃亲王、庄亲王、克勤郡王、顺承郡王等八王,以开国有大勋,王爵可“世袭罔替”,即不降
散阶称号。清朝置。乾隆二十年(1755)始定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及属八旗者正、从七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八旗改同绿营,只封正七品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信骑尉。
见“制置茶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