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应局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各省督、抚可以就地筹款,作特殊开支用,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。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各省督、抚可以就地筹款,作特殊开支用,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。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七等,低于伯。亦作为赏赐。《魏书·侯刚传》:“(候刚)进爵为公。以给侍之劳,加赏散伯”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三品。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三品,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,开国
突厥官名。《新唐书·突厥传上》: “ (骨咄禄)乃自立为可汗,以弟默啜为杀,咄悉匐为叶护。”
官名。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副长官。洪武六年 (1373) 始置,初二人,正六品。十三年,升部秩,随改从五品,一人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之事。二十三年,随司门部并罢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仆局,设令二人,丞三人,唐沿置,掌中宫车乘出入。设令二人,正八品下;丞二人,正九品下;属吏有书令史、书吏、驾士、典事、掌固。
民国时期设置。(1)泛指委派人员,如“政府委员”。(2)各种委员会的成员。(3)某些机关的职员,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设于侨工局、税务处,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有“邻连敖”官名。参见裘锡圭 《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二月设。掌卢汉、松沪各官办铁路交涉借款与建设事宜。置提调一人 (亦称五路大提调) 总其事。十一月,改为铁路总局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尚书省工部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,掌百工、屯田、山泽之政令。唐朝沿置。中叶后渐成虚衔,部务由侍郎主持。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,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司平太常伯,咸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孙权曾行之。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见“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