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事堂司务所
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的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和五局并列,其性质相当于政事堂的总务厅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五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司务所官制》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掌理政事堂人事进退的登记;二、掌理官产、官物的保管与购置;三、掌理政事堂的经费与预算、决算;四、掌理政事堂的工程、工役;五、掌理不属其他各局的事项。以所长一人为主官,下设佥事二人、主事若干人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政事堂仍改为国务院时,本所撤销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的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和五局并列,其性质相当于政事堂的总务厅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五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司务所官制》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掌理政事堂人事进退的登记;二、掌理官产、官物的保管与购置;三、掌理政事堂的经费与预算、决算;四、掌理政事堂的工程、工役;五、掌理不属其他各局的事项。以所长一人为主官,下设佥事二人、主事若干人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政事堂仍改为国务院时,本所撤销。
封号名,桓帝邓皇后的母亲阴氏的封号。《后汉书·张禹传》:“四年,新野君病,皇太后车驾幸其第。禹与司徒夏勤、司空张敏俱上表言:新野君不安,车驾连日宿止,臣等诚窃惶惧。”
官名。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副手之称。一般冠以使命名号,如聘陈使副、聘齐使副等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募集交州地区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为宫廷女官衙门。初设宫正二人,正六品。十七年改一人,正五品。增司正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,正七品。次年定制,设宫正一人,司正二人,典正四人,女史四人。掌纠察宫
金元时差役名。金代在农村中每村设一主首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在乡下设都,每都置主首,协助乡的里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。有些地方由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则供应杂事。
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。据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李贤注,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。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,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,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其后
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。唐代的常参官,至宋称为朝官,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,合称京朝官。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,共分四十二阶,其顺序如下:一、太师;二、太尉;三、太傅;四、太保;五、太子太师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设七品官十三人,管门、管牛羊场者各三人,管糌粑、管柴、管帐房各二人,管草一人。缺出由达赖喇嘛自行拣选。西藏官名,其义为“首领”。其职权大小不同。有的权势很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