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命
文书名。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,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。清沿明制,用作敕封外藩,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。书于锦轴之上,轴柄有玉饰、犀角饰、黑牛角饰之别。文字由翰林院撰拟,内阁大学士奏定,于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内简委一二人专司检稽,按品颁给。非因事追夺或绝嗣,例不交还。
文书名。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,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。清沿明制,用作敕封外藩,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。书于锦轴之上,轴柄有玉饰、犀角饰、黑牛角饰之别。文字由翰林院撰拟,内阁大学士奏定,于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内简委一二人专司检稽,按品颁给。非因事追夺或绝嗣,例不交还。
见“副司幄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殿最高官员。乃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后自设,参与谋画,位尊权重。丞相的别称。南齐王元年(融)《三月三日曲水诗序》:“元宰比肩于尚父,中铉继踵乎《周南》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 设。掌亲行礼节、斋戒、阅祝版、赞引读祝各事,典守坛、庙并兼理神乐署、和声署各乐舞事。置署长一人,佥事、录事并读祝官、赞礼郎等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《万年历》。八年,立回回司天司,秩从五品,以扎马鲁丁为提点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),改为回回司天监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亦单称为“传”。《贼情汇纂》卷三说:“燕历亦称燕经历,燕传亦称燕通传六人,主出入将命。”所记燕通传员额有误,应为八人。参见“传”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(简称录事)、司户参军(简称司户)、司理参军(简称司理)、司法参军(简称司法)等统称。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,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; 司户掌户籍、赋税仓库受纳或分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 (1375) 置,设令、丞。九年定制,令一人,正六品,丞二人,从六品。后改令正七品,丞正八品。参掌给授诰敕之事。十八年罢。
官署名。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多设郎(郎中)为长官。掌军械制造、保管之政。或说魏、晋隶度支尚书。南朝隶都官尚书,兼领武库署。北魏前期设尚书、令、郎中、少卿、弩库曹下大夫等职,及内廷派驻的给事中、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之副长官。分掌皇族属籍、纂修玉牒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宗人令下。以勋戚大臣兼充,正一品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宗令下。初由亲
官署名。 秦置, 属太仆。 入汉因之, 有长丞主其事,主皇帝乘马。东汉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