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公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三等,低于开国郡公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一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一品,地位在开国郡公之下,开国县侯之上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三等,低于开国郡公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一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一品,地位在开国郡公之下,开国县侯之上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改司士书佐置,掌津梁、舟车、舍宅、百工众艺之事,三都、六府各置二员,为士曹长官,正七品下; 上州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; 中州各一员,从八品下。宋朝无职掌,用为特恩授士
前代的帝王。《战国策·赵策三·建信君贵于赵》:“且王之先帝,驾犀首而骖马服,以与秦角逐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赵高说二世曰:先帝临制天下久,故群臣不敢为非、进邪说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:“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;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 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皆为满员。掌关领祭祀物品,供祭陵之需用; 并管盛京各庙应用之物及发修工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见“卒长”②。官名,汉置,军队中一营的长官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三辅郡县营长遣使贡献,兵士辄剽夺之。”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。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,成宗大德元年(1297)改为提举司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见“誊录”。
门下吏员名。《金石录》二○晋《彭祈碑阴》有记室督,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郡府主记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官名。即谏议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名谏议大夫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谏议大夫为左右正谏大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