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史兼优科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李昇期等三人及第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李昇期等三人及第。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西汉卫尉的属官有卫士令,统卫士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记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“诏卫士转置送迎常二万人,其省万人。”有三丞。东汉卫士令各冠以宫名。丞省为一人。晋置卫士令一人,宋齐梁陈无闻。北齐卫尉
官署名。金朝海陵王正隆三年 (1158) 于中都置钱监两所,东监名宝源,西监名宝丰,又在京兆置利用监,掌铸造正隆通宝。置监丞等职。
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
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上军将之副职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军,皆设将、佐。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每司设一人,位同知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四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
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亦称勾当官。勾当为主管之意,唐始用为职衔名称。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记琦“拜监察御史,勾当江淮租庸使。”宋置勾当公事,孙逢吉《职官分纪》卷三十说:“国朝康定元年(公元1040年)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