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工部,掌工作营造材物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工部,掌工作营造材物。
“小宗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吏的迂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,造船、捕盗、亡逃绝户资产、禁钱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通称,亦称都官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职掌刑狱,亦佐督军事。或说魏隶尚书左仆射,晋隶三公尚书。东晋桓玄一度改名贼曹郎。南北朝隶都官尚书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
见“如琫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。见“全国水利局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太仆为太御。东汉复故。参见“太仆”。官名。王莽改太仆曰太御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详《太仆》条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主记掾之下。晋亦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,南朝宋下以无考。北魏以后改称“县录事”,参见该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四品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,司驿站文书的传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