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小刑部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四方馆的副长官。金沿置,秩从六品,属兵部,参见“四方馆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侍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,改三班院置,为吏部四选之一,掌自借差、监当至供奉官、军使等武臣铨注之事。设吏部侍郎领右选一员。若命他官兼摄,则称右选侍郎,后又称侍右侍郎。另设郎中、员外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掌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元朝官署名。掌漠北军民政务,治司和林(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)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和林等处行中书省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一员,正三品,总其卫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统内、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戎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固山厄真”。意为“旗主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 建立旗制,初为四旗,四十三年扩编为八旗,称“八固山”,每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统领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,定固山额
司法部直属机构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十月二十六日公布《司法储材馆章程》,设立司法储材馆,专事培养司法人才。设馆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聘任;其下有学长一人,秘书二人。馆内分设教务、总务、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