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
见“武备院兼管大臣”。
见“武备院兼管大臣”。
唐铨选之制,在吏兵二部唱名注官完毕,须将所拟之官以类相从,编为甲历,称为“团甲”,送呈尚书都省审覆。《册府元龟·铨选部·谬滥》记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闰三月,尚书左丞韦弘景曾以“吏部注拟不公,选〔人
官名,汉宣帝时置,掌监羽林军。宣帝时让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军,故名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中郎将羽林监任胜出为安定太守。”
服饰名。见“马褂”。
秦、汉为兵种名称,或置“材官将军”。魏晋南北朝为官署名,三国魏文帝黄初 (220—226) 中置,隶少府,设校尉为长官,掌土木工程用材木及工徒。东晋改校尉为将军,掌工匠土木之事,有营兵,隶中领军 (领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初得举状称破白,最后一状凑足举主员数称合尖,如造塔上顶之意。
官名。太子少傅属官,两晋、南朝皆置。晋、宋七品,梁五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
金朝对廉洁贤能官员的称谓,后成为一种举荐和选拔官员的制度。章宗明昌元年(1190)三月,诏内外五品以上,岁举廉能官一员,不举者坐蔽贤罪。四年,又订立军民共誉者为廉能官之制。泰和八年(1208)又增加善
即“吏部都令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