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庭仪礼司使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。为一人,正七品,十三年,改司正。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。为一人,正七品,十三年,改司正。
指降低官员的爵位,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名。明嘉靖 (1522—1566) 时置,一人,掌承天 (治今湖北钟祥) 荆襄地方,征收籽粒,护卫显陵。为司礼监外差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内大臣”。清朝侍卫处设,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。
官名。据《汉官》所载,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,秩六百石,监丞一人,秩三百石,中黄门八人,从官二人。
官名。金朝置,正四品,掌控诸群牧所。“乌鲁古”是“金语”音译,汉语为“群牧所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名。金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置,此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钦州刺史为之,下设女真司直二人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)置。领殿内之兵,直卫皇宫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所置六仪之一,位居第二,正二品,与淑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共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
清朝存放机密文件之木匣。装有小锁。清制,地方督抚等官例由皇帝赏给,以便呈报重要章奏时封存之用。皇帝向其交办机密事项亦用此密封下达。
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。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即“矿务铁路总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