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庭仪礼司右司副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村落首领。《隋书东夷传流求国》:“国有四五帅,统诸洞,洞有小王。往往有村,村有鸟了帅,并以善战者为之,自相树立,理一村之事。”随之流求,即今台湾省。
官奴任书记,从侍中以下,称苍头青帻。见《汉仪注》。帻:古代的一种头巾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县师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方置一人,掌本方事务,下设小县伯下大夫、小县伯上士、小县伯中士以佐其职,领县大夫下大夫等官属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伪台乘驿贱人为拂竹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清末参预中央资政院及地方谘议局议案讨论、表决之官员。资政院议员分为钦选议员、民选议员两种。详“资政院钦选议员”、“资政院民选议员”、“谘议局常驻议员”、“谘议局议员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,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、未完事件,词讼案件,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,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,谓之交代。官员交代期限、手续等均有定制,违限或违制者,视不同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,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,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,复又裁撤。
“工部尚书”省称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。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崔翘等二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