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期间规定:凡公务员连续任现职在五年以上,有三次考绩总分数均在八十分以上者,由铨叙部呈请考试院给予奖章。
宦官职名。明制宫中所属有宝和、和远、顺宁、福德、福吉、宝延六店,经管各处客商贩来杂货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其厅廨设在宝和店。一年所征收的银子约数万两,除正项进御前外,其余均为提督内臣公用。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工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。属尚服局,为司宝、典宝之佐。协掌宝玺符契图籍之事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②金朝詹事院下置,员二人,从六品,掌奉宝。1、
将军名号,汉置,割据西北的隗嚣自封为西州上将军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(隗嚣自长安)亡归天水,复招聚其众,据故地,自称西州上将军。”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官名。宋置,开封府属有此官。掌京城争斗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。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(部属),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、四人,管理大小事务。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。官名。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,又写作“斋桑”,本汉语“宰相”之转,用做“管事者”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参与某官政事,多用于平尚书之事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 “(冀)十日一入,平尚书事。”李贤注: “谓平议也。”官吏参与评议朝廷某项政事叫“平”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每朝会,与三公绝席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秩官府司薙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