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曹郎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尚书民曹长官,隶左民尚书。六品。晋分置左、右民曹郎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民曹长官,属左民尚书,六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尚书民曹长官,隶左民尚书。六品。晋分置左、右民曹郎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民曹长官,属左民尚书,六品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见“律博士”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官员班秩之一。凡内外官缺出,以正班之员选补。单、双月选官缺,分别以进士、举人、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荫生、散馆庶吉士、满教习、教习及捐输、应升、俸满即升、卓异、俸深、议叙、降调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