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掌宋谢太后、福王所献产业及贾似道等田地所纳赋税,隶皇后中宫。成宗大德八年 (1304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五月复立,隶詹事院。十月,改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储用库,杭州等处织染局,扬州、建康、杭州、平江四财赋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掌宋谢太后、福王所献产业及贾似道等田地所纳赋税,隶皇后中宫。成宗大德八年 (1304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五月复立,隶詹事院。十月,改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储用库,杭州等处织染局,扬州、建康、杭州、平江四财赋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,掌平江、松江等处南镇国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指三公、宰相的职位。唐朝苏颋《授薛稷中书侍郎制》:“俾回践于纶闱,以增辉于鼎席。”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初名典祠,后改奉祠,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奉祠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,典乐一人,正九品。掌诸王府祭祀乐舞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。正七品以供差遣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。官名。元代于中书省、六部、院司、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,员额若干人,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。明清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成忠郎磨勘、关升、资任、较考等事。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。 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之佐。协掌廪饩薪炭之事。宋沿置, 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
官名。北齐置,有丞。隶司农寺。
爵名。东汉末曹操置,以赏军功,位在名号侯下,不食租。三国魏、晋朝、南朝、北魏初俱置。陈九品,秩视六百石。1、爵名,汉献帝建安二十年十月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,与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知奚王五房族属。太宗置,后无所掌,圣宗统和八年(990),复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