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燕山左等八卫,直隶淮安府及大河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江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江西刑名并稽察光禄寺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燕山左等八卫,直隶淮安府及大河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江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江西刑名并稽察光禄寺事务。
见“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上元二年(公元675年)诏举,崔融及第。
宋朝诸州役职名。又称知后典。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。
官名。唐、宋州府衙门胥佐统称。唐末、五代,多由衙校充当,称将吏衙前,属军职,分管州府各种公务,有都知兵马使、兵马使、中军使、都押衙、押衙、教练使、子城使等名目。宋初沿置,不属军职,用为公人迁转之阶,掌
官名,元置。元代枢密院、宣徽院、太禧宗禋院、太常礼仪院、典瑞院、太史院、太医院、将作院、通政院、中政院、储政院等均置同佥,位在院使、知院、同知、佥院之下,而在院判之上,正四品,为该院主官之一。为院使或
官名。元朝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大小丧祭的祝祷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丧祝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大丧劝防之事,及辟,令启。及朝御枢,乃奠。及祖,饰
见“商部左丞”。
官署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东晋公督府沿置。掌接待宾客。南朝宋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