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苑监丞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,秦汉皆置,掌永巷宫人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仆射,秦官,自侍中、尚书、博士、郎皆有。古者重武官,有主射以督课之,军屯吏、驺、宰、永巷宫人皆有,取其领事之号。”注:“孟康曰:皆有仆射,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,属侍御长,随同皇帝出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。晋朝置,为县属官,掌教学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户千以上,置校官掾一人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县佐吏,掌管学校等事。东汉末年,因兵乱学校荒废。建安八年曹操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
关吏名。南朝置。《隋书·食货》:“又都西有石头津,东有方山津,各置津主一人,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。其获炭鱼薪之类过津者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”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改官手续中的编组方式。凡选人经磨勘许改官者,由吏部出榜,以二至四人结为一甲,每五日或十日引一甲上殿朝见皇帝,称为结甲。宋代选人改官后数人编成一甲,等待引见称为结甲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官名。战国魏置。主引见。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:“周最善齐,翟强善楚,二子者欲伤张仪于魏。张子闻之,因使其人为见者啬夫,闻见者因无敢伤张子。”官名。战国时魏国设置,掌国君引见之事。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:“周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