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币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厂;六、监督银行;七、发行纸币;八、稽核准备金;九、国内外金融;十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国民党政府改设“钱币司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厂;六、监督银行;七、发行纸币;八、稽核准备金;九、国内外金融;十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国民党政府改设“钱币司”,见该条。
使职名。唐懿宗咸通九年(868)以司农寺丞薛琼,可赞善大夫,充滁庐寿州招召乡兵使,临时征召兵源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御府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尚衣奉御,隶殿内省。
官名,汉置,为入值郡府的佐吏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五官掾张辅,怀虎狼之心,贪污不轨,一郡之钱尽入辅家,然适足以葬矣,今将辅送狱,直符史诣閤下,从太守受其事。”郡府值日吏。汉置,《汉书·五尊传》有“直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土司长官,掌各种陶器的制作。下设小司土下大夫、小司土上士以佐其职,领复工中士、陶工中士、涂工中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改置下大夫为长官
官署名。战国置。主管饮食的机构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二第五三页著录有战国铭刻“右䏭”之称。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宰丞”,西汉置,为雍太宰令之副,助令掌五畤祭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太宰令”条。
即“辽阳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皇太子位人匠总管府,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秩正三品,掌皇太子怯怜口人匠造作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隶詹事院管辖。英宗至治三年(1313)罢。文宗天历二年(13
官名。金朝乣军官员,“详稳”的副职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司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