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国股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四国交涉事务,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併入外务部。
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。掌理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各国交涉往来之事,并掌管保护民教及各岛招用华工等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四国交涉事务,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併入外务部。
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。掌理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各国交涉往来之事,并掌管保护民教及各岛招用华工等事。
官名,汉置,边郡置长史一人,俸六百石,掌兵马。西汉边郡有丞和长史,东汉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,长史领丞职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。官名。秦汉之制,郡当边戍者,丞为长史。三
县的等级之一。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、次、小三等;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。参见“大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外府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绢、帛、丝、麻、钱物、皮角筋骨之藏,下设外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,位长子下、固山贝子上。简称贝勒。爵位名。清置,见“贝勒”。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外出或游猎时亦随同前往。充任此职者有士人。亦有宦者,多由中散迁任。见《魏书·苟颓传》、《阉宫传》。
满语。又作“大”。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。常用作官名。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,主要为钱帛、转运等官署、官员。有长春、辽西、平州三路钱帛司,各设都点检总其事; 又有诸转运使司、如奉圣、蔚、应、朔、保、西山等州,在山西路还设有都转运使司,各设转运使、副使、同
清末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守卫站岗、接受诉讼呈状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十六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守卫所,职掌略同。
军府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置司于辽阳行省内,掌哈剌鲁军人。后移屯囊阳,又称为阿儿鲁万户府。成宗大德二年(1298)后,置司于南阳北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划归大都督府,列入卫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