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左丞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,汉置,掌领兵守护边疆,防御外侵及地方治安。见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缮修故西海郡,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兑换钞币。全称行用交钞库,亦称交钞库、钞库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始立中都行用库,秩从七品。后诸路及部分府州亦置。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改置大都光熙、文明、顺承三库。二十六年
官名。一说次于都司空的职官。《墨子·杂守》: “县候面一亭尉,次司空。”孙诒让: “次司空,亦次于都司空也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四百石、九品,右尚方令之副贰。西晋沿置; 南朝宋置一员,南齐一员;梁隶少府卿,为右尚方署次官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六员,正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 (
文书名。清朝中央各部院间所使用的平行文书之一。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为服官之长,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。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。参看“服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(995)置,掌出卖颗盐及煎制皇帝膳食所用盐花。初以都盐院官兼领,真宗大中祥符七年 (1014) 专以使臣二人勾当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七年(1125)置,以宇文虚中充任,掌宣谕河北、河东路。钦宗清康元年(1126),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又置,使宣谕淮南东路。后两浙西路、浙东福建路、
商朝外服诸侯君长统称。为商朝名义上的属臣。主要指侯、伯、任 (即男) 等。与殷正百辟对应。参见“殷正百辟”。
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。见“县司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