洞冶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四年(1267)正月,在西京、济南等路立洞冶总管府,掌管金、铁冶等事宜。七年六月,罢各路洞冶总管府,以各路转运司兼管洞冶课程等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四年(1267)正月,在西京、济南等路立洞冶总管府,掌管金、铁冶等事宜。七年六月,罢各路洞冶总管府,以各路转运司兼管洞冶课程等务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旗政。《闬硕鼎铭》:“王命闬硕司旂井 (型)。”
臣下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章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“谊数上疏陈政事。”
吏名。唐制: 两省官出使,得朱衣吏前导。宋朝沿置,朝殿日,皇太子、亲王、使相、参政、翰林学士,各有朱衣吏二人,自下马处导至殿门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将领。顺治元年(1644)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 “噶布什贤章京” 。十七年,定汉名为前锋参领。位于前锋统领之下,共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正三品。掌分辖营众,以备警跸宿卫。康熙 (166
官名。清置,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,后成为正式官名。清代在盐运使之下,置分司运同、运副。使从三品,运同从四品,运副从五品。分掌驻地盐场等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官名。本为同知都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
官名,汉置,为骏厩长官,简称骏马令,掌养骏马供宫中用,秩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魏、晋、南朝对持节统辖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的简称。《三国志·牵招传》:“护乌丸校尉田豫出塞为轲比能所围于故马邑城,移招求救,招即整勒兵马,欲赴救豫,并州以常宪禁招,招以节将见围,不可拘于吏议。”军事长官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。参见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