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海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长官,是春官府的主要官员,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,在国家重要的仪式上,佐大宗伯卿主持其事,较小的仪式则由其主持。下设礼部上士、礼部中士、礼部旅下士以
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麾氅、旌节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辽朝袭唐制置。司经局官员,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蒙藏事务局的长官,见“蒙藏事务局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,正八品。
官名。民国二十一年始置。行政院为整顿吏治,增进行政效率,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,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。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,承省政府之命,推行法令,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,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。参见“真臣邦君公”。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。为一人,正七品,十三年,改司正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