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漳署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供宫廷用酒,岁二万石。隶光禄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供宫廷用酒,岁二万石。隶光禄寺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警察职名。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,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。在警管区内,由警长一人带领,从事本段巡逻、守望、值班等各种勤务。与巡官和警长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。参见“巡官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为东、西染院,改染坊副使为东、西染院副使。其后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副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
官名。辽朝袭唐制置。司经局官员,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。
官名。金朝宫师府置,掌东宫门卫禁钥,正六品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为大鸿胪所属邺城玄武苑长官。
又译札野。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,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。元朝亦沿此制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清朝盐运使之别称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