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芝园监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灵芝园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灵芝园。
1、君主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主倡而臣和,主先而臣随。”2、公卿大夫。《周礼·天官·太宰》:“主以利得民。”注:“主,谓公卿大夫。”3、大夫之妻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主孟啖我。”注:“大夫之妻称主
①爵名。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。位次辅国公。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“塔布囊”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之别,秩视一品至四品。此外,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,亦有台吉。②官名。清朝设于内蒙古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,统禁军羽林士,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,下设左羽林率中士、左羽林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参见“右戏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督将士作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及与袁绍战于官渡,行督军校尉。”行督军校尉,位低于行督军将军。行,代行。
官署名。秩从五品,隶礼部仪凤司,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 (1275),掌乐工调音律等务。置署令、丞、管勾各二员。官署名,元朝置,秩正七品,后升为从五品。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(翻)之事。元世祖忽必烈至元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一部总汇之事,凡承办机密,考核员司,编存文卷,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。辖机要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及递折处、电报处。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员外郎、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官名。突厥世袭官职,位次叶护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