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京、通十三仓之主官,隶属于总督仓场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凡京仓十一: 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益仓、海运仓。通仓二: 中仓、西仓。分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三院。《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》:“其属有三院:一曰台院,侍御史隶焉;二曰殿院,殿中侍御史隶焉;三曰察院,监察御史隶焉。”“御史隶六人,从六品下。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,知推弹杂事。
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藏大享所用,禀食及器具。
唐末及五代光台钱、光寺钱、光省钱、光院钱之统称,分见各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官制术语。唐制,凡三品以上官员,由皇帝当面册封,称册授。唐制,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。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皇子、皇亲、文武臣僚及外臣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北魏的一种封爵制度。即王、公、侯、子等爵位,皆可假授,称假王、假公、假侯、假子等。其地位低于同级真爵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孝文帝延兴二年(472) 诏:“旧制诸镇将、刺史假五等爵,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