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房
1、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。
2、在明清两朝,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。
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。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,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,经批准取保候审者, 为防止延误, 往往暂拘于班房。
1、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。
2、在明清两朝,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。
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。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,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,经批准取保候审者, 为防止延误, 往往暂拘于班房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服中士二人,掌管王的吉凶冠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服上士,正三命;司服中士,正二命。属天官府御正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,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二月,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。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《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》•规定其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卫生、治疗、防疫、医药器具,兼司军医人员之教育、升调。初辖医务、马医二科。宣统二年(1910)改辖卫生、医务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
官名,西汉置,为虎贲校尉之副,佐校尉,掌文书。俸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“虎贲校尉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建康 (今江苏南京),监治宁国、徽州、饶州、集庆、太平、池州、信州、广德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三年,迁司于宁国路 (今江苏宣城)。二
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五品中,称云和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署名。①诸公、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、北齐皆置。东晋、南朝宋设参军,南齐设行参军,北齐设兼行参军。② 尚书省度支尚书所领郎曹之一。北齐置,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,设郎中。③州刺史府僚属诸曹之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边境关卡的官长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 “敌国宾至,关尹以告。”《吕氏春秋·不二》: “关尹贵请。”高诱注: “关尹,关正也。”官名,为“关令尹”的省称,周置,为关卡长官,掌把守关卡、检
即“小稍伯下大夫”。
女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政尚书内省官制置,职事仿兵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