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赋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卫司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成立后,于国民政府财政部置金融监理局,监理全国关于金融行政上一切事宜。内部分设三课;第一课,掌握审核银行的章程则例,检查银行业务及财产事项,监督银行纸币的发行及准备事项,关于银行其他
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食局。掌饩食薪炭,按等级供奉,受付则案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官名。即给事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给事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周书·王士良传》: “武定(543-550)初,(士良)除行台左中兵郎中,又转大将军府属,从事中郎,仍摄外兵事。”
伯主即霸主,五霸也称五伯。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:“政由五伯,诸侯恣行……齐、晋、秦、楚其在成周微甚,封威百里或五十里。晋阻三河,齐贞东海,楚介江淮,秦因雍州之固,四海迭兴,更为伯主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卿、监官,具体职掌待考。南诏官名。《新唐书·南诏传》:“(官)曰酋望、曰正酋望、曰员外酋望、曰大将军。”《旧唐书·南诏传》:“异牟寻遣酋望大将军王丘各等贺正,兼献方物。”
官名。宋朝国史院属官,掌文字校对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乐师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员一人,掌乐官政令,听其治讼,并主持乐官的演奏。下设